1月29日上午,新疆喀什市解放南路一店铺发生火灾。经过消防救援人员近一个小时的奋力扑救,火被成功扑灭。
当天上午,11时17分,喀什市七里桥中队接到喀什地区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调派后,迅速出动2车11人赶赴火灾现场。
11时23分,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发现,一家粮油副食店向外冒着浓烟。中队指挥员迅速命令中队侦查组进入火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,同时命令攻坚一组从主战消防车上铺设一支水枪,便于掩护和处置。根据现场侦查,着火位置位于粮油副食店内房顶隔板处,据与现场户主和相关人员讲,因户主想在过年前夕对店铺隔间进行维修,便找了一名电工人员进行电焊,但因电焊过程中,电焊的火星四射,点燃的存放堆积的货物,造成此次火灾的发生。
解情况后,消防队员迅速组织攻坚组的人员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进行灭火,现场剩余消防救援人员发动当地商铺邻居搬运货物。
11时40分,火势得到了控制,但因着火位置位于一个封闭空间,烟雾不能够及时散去,指挥员命令攻坚组人员利用排烟机对着火位置进行排烟,并及时将过火的粮油副食品进行搬出,防止火灾复燃。
12时03分,在经过消防官兵近一个小时的奋力扑救下,火被成功扑灭。消防救援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清查,确定火场上无复燃的可能性。
消防部门提醒:电焊是一种明火作业,电焊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电焊证书,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批准,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;进行施工作业前要了解周围的情况,了解火灾隐患的重点部位,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,充分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。(王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