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食用油、油脂等食品进行了安全抽检,其中1批次胡麻油因亚麻酸含量未达标被通报。专家称疑为掺假所致,属于品质问题,不是安全问题。
本次检出的1批次不合格食用油,标称为宁夏西粮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.8L/瓶丁大头牌胡麻油,亚麻酸的检测值为30.2,低于标准值33.0~62.0。
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、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分析称,胡麻油实际上是亚麻油,有亚麻酸含量范围的推荐指标。目前该批次产品的检测值低于标准值范围的最低值,说明可能掺了别的油,“属于掺假的问题,品质不合格,而不是安全问题。”
“这个亚麻酸指标是一个质量指标,不是安全指标。”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阮光峰表示。
新京报记者 / 欧阳晓娟
编辑 / 祝凤岚 张明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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