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信网(0532-80889431)了解到,青岛星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星华粮油”)生产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,造成环境噪声污染,该行为违反了《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相关规定。依据该法,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依法对星华粮油进行了处罚,罚款23750元。
据悉,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环境监测中心于1月11日夜间,对星华粮油东侧厂界3个点位的噪声进行监测。根据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, 1月11日,1#点位夜间厂界质量噪声限值超出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表1内环境质量噪声限值2类标准。
星华粮油生产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,该行为已经违反了《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第十七条:从事工业生产以及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金属、非金属、食品等加工项目的,应当符合厂界环境噪声标准。
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依据《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三十六条,于4月12日依法对星华粮油下达了青环西新罚字〔2021〕2001号处罚决定书,罚款星华粮油23750元。
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,星华粮油成立于1986年10月18日,经营范围包括单一饲料(麦麸、次粉)生产(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。小麦粉(通用、专用)生产;粮食收购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为落实,信网联系到了星华粮油,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,工作人员答复称不方便接受采访,拒绝了信网的采访。
信网记者 李美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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