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沧两家粮油店违规卖盐被查处
厦门日报讯(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张钧鑫)近日,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,两家粮油销售企业因违规销售食盐,被立案调查。
在新垵的一家粮油店门口,执法人员发现一袋待售的散装食盐。经调查,该散装食盐为食品加工用盐(未加碘),且商家无法提供该食盐进货凭证。执法人员指出,该店存在涉嫌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、销售散装食盐、作为非定点零售企业擅自销售未加碘食盐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。
在霞阳东路的一家粮油公司,执法人员发现现场经营有“淮盐”,但商家无法提供该食盐供应商的食盐定点批发证书等资质,涉嫌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。
执法人员提醒,食盐零售单位购进食盐时,应查验供货者食盐定点批发资质,并保存合法的有效凭证,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;没有明确保质期的,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。广大涉盐经营户可以登录中国盐业协会官网“盐行业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”,查询有资质企业的名单。